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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工程欠款的几种方法

 

建筑工程纠纷中常见的纠纷之一便是拖欠工程款,针对拖欠工程款情况的不同,有相应的处理方式。其间拖欠工程款情况可能还会转化。实践中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一纸空文”的情况。所以施工人在碰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时应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

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无外乎这三种,一是无支付能力,二是以其他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三是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

工程中的那些纠纷

第一种情况往往是发包人的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的确无力支付,但是深究下去会发现其股东却都赚了不少。

遇到此类情况,需明白这往往都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所以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能加大取得工程款的几率。同时要合理主张优先受偿权,这一点非常重要。

再者诉讼时机很重要,许多施工人再遭遇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希望发包人能自觉给钱,从而一拖再拖,导致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所以必须第一时间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的生效判决,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这样方可避免发生变数。

最后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可以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许多发包人的账户中虽然没钱,但是如若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只要发现账户被封其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许多当事人跟律师可能会问,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怎么办呢?还是可以解决的,此时可以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申请限制其高消费等,从而实现工程款的取得。

 

第二种情况也较多,拖欠工程款的常见理由有:

1、发包方以其甲方尚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针对这种借口,施工人需将发包方的甲方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同时,法院也不会支持只有发包方甲方支付工程后,发包方才支付给施工方工程款这样的约定的,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进行把控了。

2、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的。应对这类情况,施工人需明白法律对于质量和工期延误问题是有如下规定的: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权利,未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等。所以施工方应寻求专业的律师来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根本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从而主张权利。

 

第三种情况就是遭遇到“老赖”了,这些发包方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却拒不支付欠款。即使被诉至法院,仍然以各种方法拖延支付。

针对这类情况,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很重要,申请人提出申请和担保后的48小时之内,法院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必须采取保全措施。这样就不会给“老赖”可乘之机。还有就是必须及时采取诉讼,尽快取得生效判决,直接划转被欠的工程款,避免长期拖欠。

总的来说,一百种情况就有一百种相应的解决办法,把纠纷事件梳理清晰,才更可能取得被拖欠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