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描述:
刘泽民
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 主任 高级律师
陕西省律师协会 副会长
宝鸡市工商联 副主席
宝鸡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
法学研究:
为我国第一部《中国律师大辞典》(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官大辞典》(法律出版社)、《法律实务全书》(法苑出版社)主要撰稿人;《律师行政诉讼代理》专著(中国检察出版社);发表《校园伤害事故中“公平责任原则”的立法必要性及实施策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深圳大学学报》)等多篇论文,系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兼职副教授。
法律实践:
律师 30年律师资历,办案牍帙浩瀚、各类案件数千,维护公平正义,担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及多家政府机关和部门法律顾问,担任中国铁路建设集团陕西铁路勘察设计院、西凤酒厂、秦源煤业有限公司、北马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博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法律顾问。并担任政府主要领导人大代表法律顾问,为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努力。
仲裁员 宝鸡市首批仲裁员,20年仲裁员资历,审理案件百余件,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保险理赔、担保责任赔偿及民商事等案件,所仲裁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护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