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描述:
王永红律师,男,48岁,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四位创始人之一,该所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4301199410565570。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从警十年。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9年10月进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业务以房地产纠纷、公司纠纷和刑事风险防控为主,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刑事风险防范有所研究。现担任湖南省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法务团首席律师,湖南省律协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律协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经办理的有影响的刑事、行政案例:
(一)、合作办案:
1、某市原常务副市长(副厅级)戴某受贿、滥用职权二审案
2、某市原市委书记(正厅级)李某受贿一审死缓上诉案
(二)、单独办案
1、某中级法院院长罗某一家三口受贿案
2、某市农机局长(正处级)翟某受贿案
3、某县政协副主席朱某(副处级)受贿、挪用资金案
4、某县开发区主任(副处级)单某受贿案
5、某县商务局长唐某贪污、受贿案
6、某公司监事金某挪用资金历经八年之余、法院六次审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