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描述:
胡波律师,浙江中格律师事务所主任。1994年起律师执业,曾荣获“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杭州市西湖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承办大量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如“中国股市内幕交易第一案—杭萧钢构内幕交易案”、银行理财产品第一案—中信银行“投资宝”索赔案等。2011年10月受到温家宝同志接见,2012年3月受到王岐山同志的接见。
著有《律师学》,参编高效教材《刑法学》等,撰写的《债务人与第三人通谋虚假转让财产的司法对策》、《电子代理人法律地位探究》等十余篇论文发表于《法治研究》等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