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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非法改装”与“报废车”上路

 

近日,有一则关于车辆“非法改装”的新闻。一位车主嫌自己黑色的甲壳虫不好看,遂擅自在原车车漆上直接贴上了粉红色的膜。她担心民警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甚至不去年检。当然最后也没能逃脱巡警的法眼。其实改变车身颜色未尝不可,按照《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第十条规定,只需要去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即可。该车主为此不去年检,算是一错再错。

改变车体颜色应去变更登记

为了彰显个性,有一些车主们特别希望能够给自己的爱车“美容”,但是在他们眼中,改装永远与“非法”挂钩,上路要避开警察。实际在2014年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开始正式实施之后,是可以对车辆进行颜色、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等进行基础改装。

禁止“非法改装”,是为了保障交通道路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小编了解过,原厂车从设计到制造,至少都经过数年的开发和严苛的测试,数千位工程师来打磨车辆的平衡度、舒适度。车辆是个整体,除去简单的内饰和外观的改变,其它改装则都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小编不认为改装店或者个人能为一辆车做到完整精确和平衡的改装。现实也的确如此,车主们经常是想玩改装,但是资金也不充裕,改了发动机功率却不强化刹车,改了漂亮的轮圈样式却不想换一套好轮胎。所以不稳定的因素实在太多,这些隐患都是普通人无法预见的。

接下来说说报废车,如果说关于改装的标准还尚有争议,那么报废车基本一旦认定,还上路的话就铁定是违法了。

报废车不应上路

什么是报废车呢?根据法律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机动车都应强制报废:1、达到使用年限的;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及噪声不符合在用机动车排放国家标准的;4、因故损坏,车辆发动机、车架(或承载式车身)需要更换的;5、因故损坏,车辆发动机、车架(或承载式车身)之一需要更换,且加速器总成、驱动桥总成、非驱动桥总成、转向系统、前悬架、后悬架中三个或三个以上总成需要更换的;6、在一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7、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两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参加检验或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开报废车上路,是违法行为,并应收相应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收缴该车辆,实施强制报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给道路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交通管理部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避免遭受改装报废车的损害

报废车被改装、拼装后再度上路,埋下了交通安全隐患。但利润之高,使得许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参与倒卖改装报废车。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私人购买车辆时,不可以为了贪图便宜不去交警部门办理合法手续,一旦买到“改装报废车”,造成的损失将难以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