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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包装的保护方法

 

精美的产品包装,可起到美化商品、宣传商品的作用。产品包装的创新既能提高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又能以其新颖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顾客、促进消费,成为消费者购买意愿的主导因素,是产品的无声推销员。

一款质量上乘、包装精美的产品面世热销后,总容易立即遭到其他厂商的恶意竞争,往往产品上市不久,良莠不齐的仿冒品便充斥着卖场的柜台。这些山寨包装的产品虽然在质量上无法与正品相提并论,但包装却可以假乱真,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稍不留意便会被误导、欺骗。因此,经营者在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应对其有市场竞争力的包装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避免他人恶意竞争,挤占市场。

恶意侵权产品往往占据很大市场

从法律意义上说,商品“包装”指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而“装潢”指为识别和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组合。我们通常所称的商品包装实际上是“装潢”与“包装”的结合,且以附着在包装上的装潢为核心内容。

商品的包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元素:商品名称、商标、图案色彩等装饰、企业名称厂址等产品信息。对于商品的包装,即可以通过其组成元素进行保护,也可以通过包装的整体进行保护。

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的保护。在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能有效的指示商品来源,防止他人的恶意模仿。尤其是知名商标,知名企业的名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会施予较高的注意力,他人模仿、搭便车的难度较高,而如果仿冒者进行高度一致的仿造,则面临侵犯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指控。因此,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虽然只是商品包装的组成元素之一,但基于其指示商品来源的特性,能对包装的整体发挥较好的保护作用。

著作权的保护。如果包装中的图案、文字、色彩或者其组合具有独创性,则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品自完成时享有著作权,包装在设计完成时便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复制、发行等行为。而正因为著作权是自然取得,所以在遇到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如何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是一件头疼的事。通常,作品原件、底稿、合法出版物等可以作为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但举证时会往往费时费力,权利人甚至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作品完成之时即进行著作权登记,从而为享有著作权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著作权登记的程序简单,因此运用著作权进行保护具有快捷、高效的优势,该保护方式特别适用于包装种类丰富,变化性强的商品,比如月饼盒包装等。此外,著作权的保护周期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能够对产品包装给予长期的保护。其缺点在于,著作权的保护强度较弱,在权利人主张著作权时,对方通常会抗辩权利人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或所使用的作品为公有领域的设计等,从而排斥其著作权,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也较之专利权更弱。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即在申请日以前,该设计不为国内外公众所知悉。商品包装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后,可获得10年的专利权保护,从申请日起算。通过专利权进行保护,其优点在于权利经过有权机关审查授予,稳定性较强,他人否定该权利的难度较高,此外专利保护的强度较高,在司法实践中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也较之著作权更强。因此,对于包装稳定、单一的商品,如酒类、茶叶类等,可在进行著作权保护的同时寻求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保护的缺点在于授权周期长,费用较高,且保护期较短,一旦专利过了有效期,即不再受专利法保护,仍需通过著作权等其他方式寻求更长期的保护。

外观专利权的保护

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如果商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其包装具有特有性,则可以主张其构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当然,因构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条件较为苛刻,因此,只有极少数商品的包装能获得此种保护。此外,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并不是行政机关授权确定的,而是在特定的侵权行为发生并诉至法院后,由法院进行个案认定。

同样,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也可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如果商品名称被法院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则他人无权使用。在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该商品名称,能有效的区分自身产品与他人产品,防止他人对商品包装进行模仿、抄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对商品包装的权益并没有单独作为一项权利来进行明确的界定和保护,但可以通过专利申请、著作权以及商标注册等方式加以保护,同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获取兜底的保护。对商品包装最有效的保护方式应是以著作权进行整体保护为主,以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整体保护为辅,同时结合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元素,对商品包装给予全方位的保护。因此,在设计商品包装时,除了美观大方,富有吸引力外,还应考虑在包装的显著位置加入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元素,在包装设计完成后,应立即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时根据包装的特性和保护需求,如有必要同时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样,商品包装便可获得非常充分的保护。